一、崗位職責:
(1)認真貫徹“平安為先、防范為主、綜合治理”的方針,保障生產前平安,不平安不生產。值班時,按規定穿戴工作服和相關勞動防護用品。落實本崗位職業危害防范措施,解決職業危害。
(2)嚴格執行現場值班制度,堅守崗位,嚴格遵守平安技術操作規程,遵守勞動紀律。
(3)負責本設備及其附屬設備的使用、維護和維修,并參加大修和驗收。
(4)熟悉系統工藝流程、設備的主要性能、結構和工作原理以及各產品段的工作狀態。
(5)嚴格執行巡檢制度,發現行走小車限軌裝置的平安穩定性和小車運行的穩定性有異常時,應及時采取措施或向中控室報告。
(6)電磁除鐵機停產后,卸下的鐵器應當妥善保管。定期清潔,防范其再次誤入產品。
(7)負責本崗位范圍內設備、工作場所的環境衛生。
(8)負責本崗位范圍內平安、消防設施、照明、工具、信號、材料等物品的使用和保管。
(9)嚴禁每個人的非法指揮。
二、監督、檢查平安生產工作,及時排查和消除生產平安事故隱患:
(1)監督檢查平安生產工作,監督落實負責人下井跟班情況,每月至少參加一次平安生產大檢查和隱患排查,督促隱患整改。
(2)參加礦長平安辦公會議,對較大平安生產問題提出意見。
(3)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平安檢查活動。
三、組織保障:
(1)參與制定平安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配置計劃。
(2)檢查和培養平安生產管理人員的選拔任用工作。
四、電磁除鐵機平安生產責任的落實和考核:
(1)負責將平安生產工作納入年終考核,實行平安生產“一票否決”。
(2)負責對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。
(3)組織制定、監督和實施平安生產責任追究制度,對違反平安生產規定的人員給予紀律處分。
(4)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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